各单位:
2012年寒假即将到来,为了使广大教职员工在繁忙的工作后得到必要的休整,度过一个愉快、平安的寒假,并在喜庆、安宁、祥和的气氛中欢度春节,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依照学校教学常规及实际情况,现将我校2012年寒假期间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安排
学生在2012年1月8日最后一门考试结束后可以离校,1月10日下午5:00前全部离校,并关闭学生公寓和食堂;2月12日(周日,正月二十一)返校报到注册、发放教材,2月13日(周一,正月二十二)正式上课。
教职员工于1月12日正式放假,2月11日(周六,正月二十)报到。其中,行政人员2月10日(周五、正月十九)报到,做好开学准备工作。
后勤服务总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时间轮休;附中师生员工放假、开学时间自行安排,并做好与泰兴校区相关单位的对接工作。
二、值班安排
为确保寒假期间的校园安全,保障教职员工的正常生活,相关部门[办公室、泰兴校区管理办、保卫处、网管中心、后勤服务总公司(含幼儿园)、泰兴校区后勤服务公司等]要排定值班表,并于12月20日前将值班表报保卫处汇总。
值班人员要按时到岗,认真做好值班记录,不得擅自脱离值班岗位,并确保联络畅通;值班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如遇突发事件直接与带班领导联系。校园值班电话:866667043-7043,校园报警电话: 86667805-7805;86660110-7110。
三、相关工作安排
(一) 升本工作
1.2012年1月11日(星期三)下午2:30召开学期结束大会暨升本动员大会。
2.考虑到各项“升本”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为使其既不冲击本学期末和下学期初的常规工作,又能按期高质量完成预定任务,经研究决定,将2012年1月13日-16日和2月7日-9日(即正月十六-十八)定为“升本”工作专项集中加班期。请各有关单位务必充分利用上述时间段,调集精兵,强力推进,保质保量完成所负责的“升本”工作,尤其是涉及办学条件、办学内涵、特色提炼、成果展示和相关支撑材料的达标建设与整改任务。
(二)教务工作
1.请任课教师于考试后3天内将考试成绩报所在学院教务科,各学院在本学期期末考试结束后3天内将本学院的学生成绩录入教务系统(有特殊情况可书面提出申请,逾时未录入系统所产生的后果由相关人员负责),通知学生上网查询(网址为http://218.90.212.41:8008/jwmis/),对成绩不及格的学生要督促其认真复习,准备在开学后2周内参加补考。
2.各学院须在放假前落实好下学期任课教师,并将教学任务通知书及课表发至每一位任课教师。
3.下学期有教学任务的教师,假期中应认真备课,提前做好上课准备工作,开学后严格按课程表规定的时间上课。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校上课、上班者,须提前向所在学院的主任及分管校领导请假。
4.各学院应针对本学期课程考试情况与考试不及格课程较多的学生家长进行联系,做好转化工作。
5.本学期结束前,各相关学院应完成落实毕业生实习单位的工作,以保证开学后毕业实习如期开展。
(三)学生管理工作
1.为保障学生人身、财物安全,寒假期间学生一律不允许留宿校园,应按规定时间全部离校。学生离校前,务必妥善保管好贵重物品,切断水源、电源,关好门窗,离校时须到宿管站登记,各寝室最后一名离校的同学负责封门。
2.2012年2月12日学生报到,各班班主任、辅导员登记报到情况,并与未按时报到的学生和家长联系,各学院汇总报到情况后报学工处。因故不能按时返校上课的学生,必须提前向班主任或所在学院学工主任请假,否则按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的有关条款处理。学生一般不提前返校,2月11日公寓管理站开始接待学生住宿。
3.为使学生度过一个平安而愉快的寒假,要求学生文明乘车、乘船,不乘坐非法营运的交通工具,更不得私自组织非法营运的车辆,高度注意旅途安全,离校后请直接返家,中途不要逗留。否则发生事故,学校将不承担管理责任。
4.学生应树立大学生的良好形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维护公共秩序,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不得参加赌博和迷信活动,积极参加当地的精神文明活动,以自身的知识、技能为社会服务,文明、安全、健康地度过寒假。
(四)安全后勤工作
1.各单位应对师生员工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增强自我防范意识,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增强防火、防盗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有效清查外来务工人员,整治校园秩序。
2.放假前保卫处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全校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尤其要做好各实验室的安全工作,封存易燃、易爆、有毒物品。
3.各单位在放假前要认真进行一次卫生检查,做好宿舍、教室、办公室和公共场所的卫生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对后勤部门在寒假中的工作要提出明确要求,并检查落实到位。
四、总体要求
(一)请各单位根据本通知的要求,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认真做好具体工作安排,切实做好2012年寒假前和寒假期间的有关工作。
(二)寒假期间,全体教职工应要加强业务知识学习,认真完成工作任务,随时服从假期工作安排,并按规定时间返校;全体教职工尤其是中层以上干部务必24小时开通手机,确保联络畅通;值班人员不得擅自调班,若遇特殊情况,须向带班领导汇报并经同意后方可换班。
(三)寒假期间,各单位要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教育广大干部和教师遵纪守法,注重家庭和睦,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廉洁自律、崇尚节俭、文明过节;禁止参与赌博等违法和不健康的活动;禁止以各种名义用公款大吃大喝、挥霍浪费。同时,相关单位要在节日期间做好老同志、老教师、家庭困难干部职工的慰问工作,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共同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
特此通知。
二○一一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