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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教师师德规范
一、热爱祖国,依法执教。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培育人才、繁荣学术、发展先进文化和推动社会进步为己任,志存高远。
二、爱岗敬业,教书育人。具有脚踏实地、乐于奉献的工作态度和淡泊明志、甘为人梯的精神境界,严格执行培养计划和教学大纲,认真备课上课、批改作业,注意在本职工作中贯彻德育要求,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尊重学生的人格,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建立民主、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系。
三、严谨治学,团结协作。努力发扬求真务实、勇于创新、严谨自律的学术精神,不断学习新知识、新技能,积极参加业务进修和教学、科学研究活动,不断提高教育教学和科研水平,成为热爱学习、学会学习和终身学习的楷模。关心集体,顾全大局,尊重同事,团结互助,取长补短,共同进步。
四、廉洁从教,为人师表。坚守高尚情操,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不利用职责之便谋求私利。仪表端庄,衣着整洁,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得体,以自己的高尚人格教育和影响学生,努力成为大学生的良师益友、成为社会尊敬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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