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全日制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
(试行)
 

  为保证稳定的教学秩序,维护正常的教学环境,努力防范和减少教学环节中各种失误和事故的发生,加强教学管理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严肃性,依法治教,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学事故的认定

1、由于任课教师、教学辅助人员、教学管理人员以及为教学服务的部门工作人员的直接或间接责任,影响了正常的教学秩序、教学进程和教学质量,产生消极后果,均属于教学事故。

2、教学事故依据教学与管理等不同的环节,分为课堂教学(A);考试与成绩管理(B);教学管理(C);教学保障(D)四类。根据事故性质和所造成的影响程度分为三个级别:I级为重大教学事故;II级为较大教学事故;III级为一般教学事故(详见附表)

二、教学事故的处理

3、教学事故发生后,事故责任人应及时将事故情况报告相关系()和教务处。系()或教务处查实后,由责任人所在系(部)、部门填写教学事故认定表,依据本办法对事故等级进行认定,并对责任人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报教务处、主管校长核定。

4、教学事故一经核定,将视事故级别和情节给予以下处分:

I级给予记过以上直至开除处分,扣发岗位津贴6个月至全年;

II级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扣发岗位津贴3个月至6个月;

(3)III级视情节及影响程度给予全系()或全校通报批评,扣发当月岗位津贴的30%

III级教学事故的处理,由责任人所在系或部门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报教务处、人事处审核,按责任处理权限作出处理决定。III级教学事故一般由责任人所在系或部门作出处理决定,报教务处、人事处备案;因情节及影响程度须进行全校通报批评时,由责任人所在单位与教务处、人事处会商处理,并由学校行文通报。

5、教学事故处理情况纳入年终考核,在评奖、晋级、职称评定中,作为考查评审的重要内容,并作为是否实行一票否决的重要依据。具体为:

I级教学事故两年内不得晋级和申报高一级职称;

II级教学事故当年度不得晋级和申报高一级职称;

III级教学事故当年年度考核不得评优,一年内累计两次以上不得晋级和申报高一级职称。

6、事故责任人如不服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决定,可在收到处理决定起15日内向学校提交书面复议,由校长办公室组织复议,复议结论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当事人。

    处             

2006-2-20                         


教学事故分类与级别

一、课堂教学类(A)

序号

          项

级别

A1

在讲课中宣传错误政治倾向或不健康内容。

III—I

A2

未经系(部)、教务处同意,擅自调课和变动上课时间。

III

A3

未经系(部)教学工作负责人同意,擅自请人代课。

III

A4

上课无故迟到或提前下课10分钟以上。

III

A5

教师未履行请假手续缺课、停课1课时以上。

II

B6

教师未履行请假手续擅自改上自习课。

II

A7

教师已事前请假,而受理者未通知到位,致学生空等15分钟以上。

III

A8

缺课不补或擅自舍弃(或脱下进度)学期课程内容1/4以上。

II

B9

辱骂体罚学生或随意将学生赶出教室。

II/ III

A10

任课教师对学生考勤不严,学生缺课率超过1/5。

II/III

A11

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任课教师未制定出教学进度表。

III

A12

上课无教案。

III

A13

教师酒后上课,造成不良影响。

II

A14

因工作失误,造成重大财产损失或学生受伤

1、  财产损失1000元以下或使学生受轻伤

2、  财产损失10005000元以内或学生受重伤

3、财产损失5000元以上或使学生终身致残

III

II

I

A15

教师在上课时擅离课堂处理其他事务,如会客、接打手机等。

III

A16

未按系(部)规定布置和批改作业。

II/III

A17

遗失一个教学班中1/6以上学生的作业本。

II

A18

教师在指导学生毕业论文(设计)中,未按要求指导,不负责任,导致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质量低劣。

III/II

A19

未经教务处批准,擅自提前或推后考试

II


二、           考试与成绩管理类(B)

序号

        项

级别

B1

监考教师未按规定清场或清场不彻底。

III

B2

教师发现试卷大量短缺或主考老师未到,致使考试推迟进行。

II

B3

试题出错致使考试无法进行。

II

B4

监考教师迟到、早退,影响考场秩序。

III

B5

监考老师缺席影响考场秩序。

II

B6

监考时,看报刊杂志、接打手机等。

III

B7

监考教师帮助学生作弊

I

B8

监考教师发现学生作弊不制止或制止不力

II

B9

试卷印制、传送、保管过程中泄密

1、  工作失误造成泄密

2、故意泄密

II

I

B10

命题人或与命题有关人员,故意泄露考试内容。

I

B11

遗失试卷:

1、  成绩已登录

2、成绩未登录

III

II

B12

教师或管理人员不按规定方式、时间报送学生考试成绩和试卷分析表

III

B13

教师评卷徇私舞弊,故意提高或压低学生考试成绩。

I/II

B14

徇私舞弊更改学生成绩。

I/II

B15

命题或印制试卷不及时,影响考试按期进行。

II

B16

未通知或通知不及时,导致应参加考试学生未能参加正常考试。

II/ III

 三、教学管理类(C)

 

序号

        项

级别

C1

教学计划应开课程未排入课表或错排,影响正常教学。

II

C2

未在规定的时间制定或确定学制内教学计划和开课计划。

II

C3

因排课、排考不当造成教室使用冲突:

1、  未能在接报后15分钟内妥善解决

2、  致课程停止或考试改期

III

II

C4

因漏通知或错通知造成无教师到课,致使学生空等。

III

C5

全校性活动的教学调度通知内容不当或未能及时下发造成执行混乱。

II

C6

丢失按要求应该保存的各类教学档案,并无法补救。

II

C7

因工作失误,丢失学生毕业证书或致学生不能正常取得证书。

I/II

C8

出具与事实违背的学历、学籍、成绩等各类证书、证明:

1、  过失;2、故意

II

I

C9

按计划应完成的教学改革、课程建设、教材编写等教学研究项目,无特殊原因推迟6个月以上。

II

C10

因校内工作失误使学生在开课一周后缺供教材20%以上,影响学生正常学习。

III

C11

因工作失误,单科教材错购或需报废,价值(以原价计)在3000元以上

II/III

C12

因工作失误,一学期造成霉烂、缺损、遗失教材价值:

1、  总码洋1000元以内

2、  总码洋10005000元以内

3、  总码洋5000元以上

III

II

I

C13

因工作失误,造成实验室、机房等的使用发生安全事故

III-I

C14

因管理不善,造成实验室、机房等不能满足教学需要

III- II

C15

对所属单位出现的各类教学事故隐瞒不报者

I-III

四、教学保障类(D)

 序号

        项

级别

D1

已到上课时间,值班人员未打开教室。

III

D2

教学楼上、下课铃不响或在上课期间教学区铃声或广播乱响,影响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

III

D3

未经教务处同意,私自占用教学场所。

III

D4

教室、实验室设施接报修后因主观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维修,导致教学无法进行。

II

D5

采购伪劣教学用品,严重影响教学。

I/II

D6

教学用品采购、供应、准备不及时,影响教学。

III

D7

教室或其他教学活动场所卫生状况很差,未能按规定清扫。

III

D8